
4 月30日晚上,我怀着激动地心情看央直播的《奥运歌曲颁奖庆典》。可看完之后我突然感到一种难言的愤慨和担忧!
有一首歌曲是《点燃激情,传递梦想》,这首歌曲当选了奥运火炬的主题歌曲。我在听白岩松报这首歌曲的时候,听到了王力宏、孙燕姿等人的名字,没注意,字幕也不是很清楚,也没在意。演唱者登场,音乐起,开始演唱.......四人合唱,典型的电视拍摄手法就是对独唱部分给演员特写,我看到了王力宏、孙燕姿、汪峰,可是另外一个穿裙子演唱的女生,我始终不知道是谁。当她独唱的时候,镜头不是摇到空旷的太庙上空和全景,就是在那个女歌手的背后。我纳闷的要命,这是谁啊?我期待着会看见是谁,可是,很遗憾,歌曲演唱结束,我一次都没看到这个女歌手的脸,甚至当这个女歌手独唱的时候,给的镜头却是孙燕姿的特写。
其实从声音我可以辨别,这个应该是湖南卫视选秀出来的超女张靓颖,我并不热衷于选秀节目,但是这个女孩子确实如此的与众不同,她后来的发展和成绩也是很多其他歌手难以相比的。与张艺谋和日本音乐大师喜多郎合作《印象西湖》、演唱世界著名作曲家谭盾的冯小刚电影《夜宴》主题曲。而且也是奥运歌曲的演唱歌手之一。我没有太多关注,只是觉得这是一个用功,有天赋,用心歌唱,前途无量的好歌手。而在奥委会主办的《奥运歌曲颁奖晚会》上,央视只是负责转播单位,可是整首歌唱歌曲,我没见到这个女孩子一个特写,甚至看不见她的样子,或者我要是个更普通的观众,根本就不知道她是谁。
我是个穷人,电视不大,但是是彩色的而且还算清晰,还有有线信号接入。所以不是没看清楚,是没看到!!!央视扼杀了这个年轻歌手在电视晚会演唱奥运歌曲的展示自己自豪神情的权利,我觉得非常的气愤!
央视,是谁给你的权利?
首先要明确的这是奥委会主办的《奥运歌曲征集评选颁奖晚会》,不是你央视的那些泛滥的毫无意义的商业演唱会。每个参加奥运歌曲创作演唱的艺术工作者,都必须得到应有的尊重。你没有任何权利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利益驱动去恶意封杀演唱者的出镜权利。
其次,央视是国家公共媒体,是国家的一种公共资源,那么你的权利来自人民。你作为2008北京奥运会的媒体合作单位,你有这个民族和人民给你的荣耀使命和巨大责任。你不可以以自己的喜好或者利益驱动,用那些狭隘的卑鄙的龌龊的动机,去随意的裁剪奥运转播中体育和文化活动的镜头。你没有这个权利。你这样的小人心态,怎么可以担当中华民族承办的第一次全球体育文化盛事的媒体转播任务呢?我现在真的担心,在奥运期间的转播,你还能干出什么不齿的事情呢?你要让中国和世界人民看到什么?
其三,之所以这样的担忧和愤慨,是因为这不是技术失误,是有人明显的预谋。因为湖南卫视作为地方台,灵活的机制,积极的改革,节目越做越好,比如超女快男之类的选秀节目更是创下了当时中国电视收视率之最。央视想当然的老大地位几近被动摇。至于超女快男的价值取向是否媚俗,是否毒害青少年,我想这是发展中的中国的媒体行业需要用时间探讨的问题,娱乐的商业化未必就那么可怕(当然,我本人的确也很反感那个不男不女的lyc) 。作为媒体的老大,你的心态为何如此狭隘呢?封杀这些超女快男,会显示出你的大家风范么?即使你心里阴暗,想要封杀人家,可是人家是参加的奥委会的奥运歌曲演唱和颁奖,是为这个国家和民族承办的世界体育文化盛事去出力去贡献力量,你没有权利扼杀别人参与奥运的热情和权利。况且央视在接下来的歌曲中,对超女快男歌手几乎也不给镜头,历来的节目中也是如此。你既然让人家参加,你何必如此这么滑稽呢?全国人民不是脑进水,雪亮的眼睛看到了这一切。
这本身不是一件大事,可是它发生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倒计一百天,发生在承担奥运转播任务的中国中央电视台的和一个地方台的娱乐选秀节目出来的年轻歌手之间。一个堂堂的国家电视传媒可以蓄谋的扼杀一个演唱奥运歌曲的年轻歌手的出镜权利,伤害一个普通歌手参与奥运会的热情。我认为这是极为丑陋的行为,狭隘而龌龊,甚至卑鄙的媒体霸权主义。
希望央视可以反省,通过这件小事来反省。毕竟你担负着十三亿人民赋予你的传播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和新中国精神面貌的历史使命。你的电视语言,对世界而言就是中国人的语言;你的镜头,对世界而言就是国人的直观风貌。你没有权利去肆意的扭曲践踏。
央视,期待你的回应和真诚大气的姿态!100天之后的北京奥运会,希望你别让我们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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